关于2021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许贤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2021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4
各学校:
按照“十三五”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2021年春季学期为“十三五”市级共享课程培训的结业、学分核对阶段。现将上海市 “十三五”2021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师个人信息更新工作
请每位教师登录“十三五”市级教师教育平台(http://jsgl.21shte.net),进行自己的个人信息更新、修改(如无修改,请确认后提交),各学校校级管理员要进行审核,确认率要求达到100%完成。
教师信息修改工作时间安排表
事项 | 要求 |
3月1日-31日 教师更新个人信息 | 全市所有平台注册的教师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个人信息最终确认。 |
各校级管理员审核、确认教师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状态为“已审核”。请各校级管理员重视并及时审核教师信息,以便教师申报市级课程。 |
二、2021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开班报名
“十三五”期间市级学分要求:师德和素养2分(20学时),知识和技能4分(40学时)(含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通识课程培训1学分,此项的1学分已完成)。本学期一人可报名2门课程。
“市级共享课程”工作安排表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8:00-23:00 ) | 3月14日-3月17日 |
校级初审 | 3月18日、19日 |
班级条件调整 | 3月22日,17:00前 |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8:00-23:00 ) | 3月23日、24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3月25日,17:00前 |
班级审核 | 3月26日 |
培训开班 | 4月起 |
请各校做好通知下发及宣传、动员工作,校级管理员做好本校应参加培训教师(含外借教师)的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并告知教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教师个人信息更新、报名及培训等事宜。
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培训,均需上报市教委人事处,经批准、审核通过后,此类人员的培训方可抵冲相应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
联系人:林老师(61933176)
松江区教育学院研训部
2021年1月4日